在烏干達做生意 C) 上一會計年度和本會計年度第三方對發行人股權的公開競購。 要約中的購買價格或交換交易的條件以及要約的結果必須予以公佈。 本節的目的是披露發行人的身份、有關其業務、戰略和目標的信息。 通過閱讀本節,投資者應清楚了解影響發行人活動和業績的主要趨勢、其組織結構和重大投資。 如果適用,發行人在本節中提供對其未來業績的估計或預測。 簡要介紹發行人章程、公司章程、公司協議或內部規章中可能延遲、推遲甚至阻止發行人控制權變更的規定。 本節解釋發行人的管理以及參與公司管理的人員的角色。 因此,它提供了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背景和薪酬及其與發行人業績的可能聯繫的信息。 記帳士 在每個類別中,根據對發行人或投標人的評估,必須首先列出最重大的風險,同時考慮到對發行人的負面影響及其發生的可能性。 介紹發行人的業務戰略和戰略目標(財務和非財務,如果有)。 以粗體突出顯示的註釋是為了告知投資者,使用招股說明書的金融中介機構必須在其網站上表明招股說明書的使用符合同意書以及與同意書相關的條件。 以粗體突出顯示的註釋是為了告知投資者,如果證券由金融中介發行,則金融中介將在提出要約時告知投資者要約條款。 個人數據、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具有經濟價值,並且通常與第三方共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要求有關第三方賣家狀態的信息必須基於該服務提供商的聲明,然後在線市場將其轉發給消費者。 因此,在線市場可以主要依賴第三方賣家提交的聲明。 登記公司 這種做法與電子商務指令的禁止規定一致,即當電子商務指令的相關條款適用於在線市場時,不能對在線中介機構施加一般監控義務。 然而,這並不影響在線市場在非法內容方面的義務,例如需要對引起平台注意交易者特定欺詐性報價的報告採取行動(344)。 同樣,他們可以將在消費者保護合作框架內採取一致行動的製裁範圍擴大到其他類型的侵權行為,例如國內侵權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或其他歐盟二級法律未涵蓋的許多商業行為可能符合凱克判決含義內的銷售協議。 如果這些銷售協議導致基於產品原產地的法律或事實上的歧視,則屬於 TFEU 第 34 條的範圍。 從法律上講,當措施具有明顯的歧視性時,歧視就發生了,但實際的歧視要比這複雜得多。 儘管貿易商已經遵守了定價指令的要求,但根據具體情況評估,此類做法可能構成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台北會計事務所 6(1)(d) 條)的違反。 相反,被發現違反了價格標記指令的降價規則(在定義和顯示“先前價格”方面)的交易者也可能被發現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管轄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歐盟法律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關於價格指示的指令 98/6/EC 是管轄指令,因為它規範了適用於銷售報價和廣告中產品售價指示的具體方面。 發行人是否願意在發行後披露信息,必須在招股說明書中載明。 如果發行人已表明擬披露該等信息,發行人必須在招股說明書中明確披露哪些信息以及從何處獲取信息。 二.指數的規則(包括選擇和平衡指數成分的方法,以及對市場擾亂事件和調整規則的描述)基於預先確定的客觀條件。 A) 有關證券將在哪個受監管市場或其他第三國市場、中小企業資本融資市場或多邊交易體系進行交易以及已發布招股說明書的信息。 發行日期,或在新發行的情況下,證券的預期發行日期。 公司設立 H) 如果證券的利息支付包含衍生品成分,則必須向投資者提供清晰、全面的解釋,說明標的資產的價值如何影響其投資價值,尤其是在風險最大的情況下明顯的。 與證券相關的權利的描述,包括權利的任何限制以及行使這些權利的程序。 如果同一類別的證券在發行進入受監管市場的證券的同時或幾乎同時註冊或進入私人流通,或者為公開或私募發行不同類別的證券,則該證券的性質這些操作以及所涉及證券的數量和特徵必須詳細說明。 如果信息按照第 (9) 和 (10) 段所述進行替換,則另外三頁 A4 頁。 “重大總體變化”是指發行人業務規模的一項或多項指標發生超過25%的變化。 第 eleven 條與不為類似於第 10 條提到的行為準則提供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法規並不衝突。 真空吸塵器能源類別標籤上所標明的導致分類為能源類別的測試條件信息的缺乏(行業特定法規並未要求),不被視為誤導性遺漏。 即使消費者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獲得獎品,甚至是免費的,這種做法也是被禁止的。 必須在購買邀請中傳達的有關產品基本屬性的信息範圍,必鬚根據產品的性質和屬性以及所使用的溝通工具,在給定邀請的背景下進行審查。 該指令的全面協調性質與全面禁止鏈接優惠的國家法規相悖,即使此類國家法規提供了更高水平的消費者保護。 (426) 例如,大多數成員國禁止高利貸;在法國,禁止在沒有有關消費者財務狀況的支持文件的情況下宣傳貸款;在奧地利,禁止在未經銀行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向未成年人發行銀行卡。 (382) 歐盟委員會,關於電子商務背景下領土內容限制法規的問答,2018 年 3 會計師事務所 月 22 日。 (314) 瑞典專利貿易法院對 Midsona 案的判決,2021 年 1 月 18 日。 (285) 該法規建立了一個框架,通過標籤提供輪胎參數的統一信息,使最終用戶在購買輪胎時能夠做出明智的決定。 此外,如果這種做法是針對兒童的,那麼附件一第 28 點就特別相關,因為它禁止直接向兒童呼籲。 針對兒童可能產生的有害影響也證明了根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365) 的特殊保護是合理的。 一些社交媒體平台已成為廣告、產品發布和消費者評論的場所。 因此,由於商業元素與用戶生成的社交和文化內容混合在一起,它們可能會增加隱藏廣告的風險。 此外,消費者可能並不總是意識到零售商正在使用社交媒體進行營銷目的。 公司登記 第三方商家通過社交媒體平台進行的商業行為,包括欺詐、虛假或誤導性的用戶評級或評價、直接向兒童招攬、垃圾郵件和訂閱陷阱。 商家發表的評論是否意味著“由實際使用或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提交”取決於普通消費者如何看待它。 評論不一定必須以這種方式呈現- 對“消費者”或“消費者/用戶”評論的更一般引用可能會導致普通消費者將其視為來自已使用或購買該產品的其他消費者的評論。 公平合法地處理個人數據需要遵守數據保護原則,並且合法數據處理的六個理由中至少之一適用於數據處理活動(參見《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第 6 條第(1)款)。 另一種情況是數據控制者根據歐盟或成員國法律有義務處理數據(例如,了解客戶的義務)。 電子商務指令(77)適用於與信息社會相關的服務,通常包括網站和在線平台運營商提供的、使消費者能夠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服務。 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 (72) 規範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 然而,其關於比較廣告的規則仍然需要根據完全協調的標准進行一般審查,以確定比較廣告在企業對消費者交易中是否也合法(73)。 公司登記 本指令適用於工商企業在執行與產品相關的商業交易之前、之後以及執行期間針對消費者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本網站作為信息服務向工業客戶、產品製造商和其他相關方提供。 如果註冊和查詢代表對服務的不當或不公平使用,公司保留拒絕註冊和查詢的權利。 參賽作品和其他提交內容將成為公司的財產,不會被承認或退回(另請參閱“隱私聲明”)。 對於與任何電話網絡、計算機設備、軟件或組合相關的不完整、遲到、丟失、錯位的條目,或技術或人為錯誤、數據傳輸丟失/延遲、不完整、中斷、刪除、故障或線路故障,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其中。 為了評估某種做法是否具有侵略性,它要求“[考慮]當消費者希望行使其合同權利(包括終止合同或轉而使用合同的權利)時,貿易商施加的任何嚴重或不成比例的非合同障礙。 必須向消費者明確傳達隨機付費內容(例如戰利品箱、卡包、幸運輪)的存在,包括隨機物品的概率。 例如,戰利品盒/驚喜盒是遊戲內內容,通常包含與遊戲相關的隨機物品(例如武器、皮膚、遊戲內貨幣、進度選項)(378)。 遊戲內戰利品盒的銷售必須符合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有關產品價格和基本功能的信息要求。 就《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言,意見領袖有資格成為“交易者”,或者“代表交易者或為交易者的利益行事”的人。 經常在社交媒體帳戶上向消費者做廣告的個人可能有資格成為“營銷人員”,無論他們的追隨者有多少。 台北會計師 確定時需要考慮的因素,請參見2.2節“商戶”的概念。 商業溝通中的清晰義務適用於貿易商,無論他們是否是產品銷售商(357)。 因此,這些規定也適用於嚴格意義上不涉及產品或其​​特性,但其主要目的是評估貿易商在提供或銷售產品時的質量和表現的評估。 如果在這個框架中,對“貿易商”績效的評估被用作促銷其產品的手段,那麼這些評估也可以被認為對於消費者在就給定貿易商的產品做出交易決策時至關重要。 具體地,如果評論基於諸如產品質量、可靠性或交付速度之類的參數來評估商家,則這樣的評論可以針對商家的產品的促銷或與商家的產品的促銷交織在一起。 這構成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第(5)款規定的重要信息。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通常可以與歐盟部門規則以互補的方式一起適用,因為其他歐盟規則中製定的更具體的條款通常是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一般條款的補充。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通常可用於防止交易者以誤導性或攻擊性的方式提供部門立法要求的信息,除非這方面受到部門規則的具體監管。 關於禁止預售折扣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說,這種禁令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相容,因為它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19)。 關於禁止獎金銷售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排除了旨在實現消費者保護和其他目標(例如新聞多元化)的全國范圍內對獎金銷售的一般性禁令(11)。 為了消除內部市場壁壘並增加消費者和企業的法律確定性,它創建了一個統一的監管框架來協調國家規則。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即使是為了確保更高水平的消費者保護,成員國也不得採取比指令中包含的限制性措施更嚴格的措施,除非指令本身允許這樣做(4) 。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2(c) 和(d) 條、第3(1) 條和第6(1) 條中包含的定義以及整個指令均不包含任何表明交易者的活動或不作為應具有重複性,或者應該涉及多個消費者。 不能援引《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其附件一的第 11 台北會計事務所 點來對付報紙出版商。 當消費者從家用計算機訪問零售商的網站時,可以通過計算機的 IP 地址或其他方式來識別被歸類為“具有較高購買力”的消費者。 例如,向該消費者提供的價格可能比向新消費者或“購買力較低”的消費者提供的價格平均高 10%。 經銷商可以看出,由於個人生活中的事件,這名青少年的情緒很脆弱。 然後,它利用這些信息向當時的青少年投放基於情感的廣告。 將消費者推薦與其最初引用的其他內容聯繫起來。 “推薦”一詞應廣義解釋為包括與虛假關注者、反應和觀點相關的做法。 如果法律已禁止使用某些物質,則貿易商不能聲稱產品不含此類物質。 公司設立 經銷商謊稱國家環境機構、部門或消費者保護組織認可汽車製造商的行為準則。 目前尚不清楚一項聲明是否適用於整個產品或僅適用於其中一個組件,或適用於公司的整體環境績效或僅適用於某些活動,或適用於哪種環境影響或過程。 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一般利益主張(沒有進一步說明)可能是合理的。 法院在審查石油產品廣告時指出,產品名稱中“環境”和“加”這兩個詞的組合使用給人留下了該產品具有一定環境效益的印象,儘管化石石油總是損害環境。 “捆綁報價”是指以單一全包價格提供的某些商品的預包裝組合,消費者實際上無法選擇以該價格收到的包裝中的商品數量。 一家國家法院認為,這是一種激進的商業行為,交易商讓客戶特別難以終止與他的服務合同,以至於他們經常陷入事實上的自動續簽合同(227)。 此外,根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數據控制者有義務向數據主體提供某些強制性信息,包括數據控制者及其代表(如有)的身份(和聯繫信息)(除非數據主體已經擁有此信息)。 第7條第(4)款(a)項明確規定,在審查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信息是否存在遺漏時,必須考慮到通信設備和產品。 然而,為了不給交易者帶來不必要或不成比例的信息負擔,第7條第(4)款的要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情況需要不同的信息。 特別是,根據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澄清,根據前款的規定,必須明確所使用的通訊工具的實際情況和局限性。 工商登記 鑑於從消費者購買決策的角度來看它們的重要性,有關產品的總價格和基本屬性的信息必須顯著地顯示。 一家電話服務提供商在電視上宣傳移動電話訂閱,強調特定的價格優勢,同時僅在屏幕上以小字體顯示很短的時間的優惠條款和條件。 國家法院發現,儘管所使用的通信手段(電視)的空間和時間特性有限,但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交易者更清楚地陳述如此重要的事實。 因此,重要信息的遺漏使該廣告具有誤導性(201)。 雖然這些規定側重於特定的商業慣例或部門,但第 7 條第(2)款的範圍是一般性的、更廣泛的,可以適用於任何商業慣例。 貿易商提出的有關商品差異化的理由的有效性必鬚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股東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為公司的股本做出貢獻。 根據他們的努力,他們或多或少地獲得了公司的權利。 對於股東來說,最重要的優勢是他們對公司債務和其他義務的責任僅限於他們投資的金額。 台北會計師 在合夥企業的情況下,股東職位由合夥人或成員擔任。 土耳其公司的商業名稱、該國地址和活動描述必須正確輸入同一文件中。